2026年文旅公司新媒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文旅公司新媒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盐城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江苏泓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文旅公司新媒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招标内容:2026年文旅公司新媒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盐镇水街等景区景点全平台官方账号、文旅公司全平台官方账号、“又见燕舞”公众号与视频号线上宣传推广,以及"盐城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海报设计/h5等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与工作要求详见招标人出具的招标清单及任务需求书,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服务范围进行适度调整。
4、招标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97.41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须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原件及按该合同付款要求提供的对应发票复印件(或银行汇款回执单),合同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投标人没有被燕舞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在供货服务期间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创作并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字体、文字、图案、造型等)涉及意识形态引发舆情或违背公序良俗底线原则等情形,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到江苏泓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宝才社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03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号码:18068860905,微信号:13515139453)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五、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泓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8068861150
友情链接:
技术支持:燕舞集团信息中心
内容维护:燕舞集团宣传部
所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