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
燕舞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燕舞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燕舞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燕舞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燕舞集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民商事及行政类法律服务、文书类法律服务、顾问类法律服务等相关法律事务进行法律服务,为招标人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法律咨询书;审查并修改招标人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就招标人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法律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应招标人要求,起草并以招标人名义在公共媒介发布法律公告;参与并协助招标人与第三方就招标人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向招标人的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审查招标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劳资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参与招标人重大决策事项的论证和调研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起草和审查相关法律文件及合同文本等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期满后,依据集团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专项管理办法经相关考评程序考评合格的,招标人可续聘一次。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的资格要求: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为3人,均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②投标人没有被燕舞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燕舞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名称:燕舞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932007010118878888
银行:邮储银行亭湖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或相关保证金证明材料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核查,未提交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付款用途备注: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及用途(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法定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6楼。联系人:姜女士,联系号码:13961993404)获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燕舞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6楼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93404